据法制网消息: 全国首例利用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案近日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6月,新余市公安局接本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举报称,江西每日网络科技公司非法运营影视网站,涉嫌侵犯著作权。该局随即成立由治安、网安等部门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展开调查。
调查过程中,该案被列入中央扫黄打非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文化部等中央五部委联合挂牌督办案件。经过数月的缜密侦查,2018年3月23日,警方在深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自2014年成立江西每日网络科技公司以来,非法运营“暴风电影院”网站,通过技术手段从互联网采集影视资源,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解析技术在其网站上发布各类影视作品链接数万部,并使用“暴风电影院”等多个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观众点击其名下的影视播放类微信公众号,即跳转进入“暴风电影院”网站,点击播放即可在线观看影视作品。
据了解,陈某通过在网站页面投放广告、设置打赏功能等方式获取利益。截至案发时,该网站累计点击量达数百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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